从一例交叉换肾手术说开去
近日看到报道,两个素不相识的家庭,各有一名尿毒症患者,在各自家庭内部均不能配型换肾,但两家庭各自的愿捐亲属的肾脏均可以与对方家庭的患者配型成功。经过一些曲折和思想斗争,双方同意“交叉换肾”。活体器官移植,必须经过伦理委员委会审查。此例“交叉换肾”被广州一家医院否决,但通过了海南一家医院的审核,在海南实施了手术。
此前,国内亦曾有过两家庭“交叉换肾”的个例,仅作为医学伦理争论在小范围内探讨。但此次报道后,成为了一个广泛讨论的话题,在新浪网的调查中,有超过95%的自愿被调查者支持海南这家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手术方案的决定。
其实,大部分没有医学知识的人会支持“交叉换肾”是一个可以想象的现象,但这个比例超过95%,却仍然不能不令人惊讶和痛心。这种“一边倒”的舆论固然不可排除网络本身以及单一媒体的局限性,但也能多少看出,我国民众(至少是网民)伦理道德意识和常识智力水平的低下。
与数学等自然科学不同,医学是对人的科学,本身不可避免地带有社会科学的属性。物理学在研究比萨斜塔扔铁球的时候,只要这铁球不像牛顿家的苹果那么有准头,就与社会伦理没多大关系,但物理学到了搞出核裂变核聚变,很多物理学家也陷入了社会责任与伦理道德的痛苦之中。医学从诞生开始,就与社会伦理有了很大关系,尤其到现代医学,活体器官移植、克隆技术、基因工程等等,无不与社会学、伦理学密切相关。
肾脏的活体移植,是一项相对比较成熟的技术,其难点不在于临床,而更在于医学伦理的判定。根据普遍道德和通行的医学准则,受助人取得活体器官的唯一途径,只能来自于自愿捐献。除此之外,任何带有一点点条件、互利、交换意味的器官提供和采用,都是非法的,是违背伦理和基本道德的,不管这种交换是等价交换、物物交换、无偿交换、补差值交换还是货币交易,都是错误的。
对患者的家属而言,愿意尽最大能力去挽救亲人,这无可厚非。但只考虑个案而不考虑社会,“交换器官”此例一开,危害是巨大的。
让我们设想一下:
一、试想,假如我的母亲需要换肾,但我家亲属都不匹配,如果允许“交换器官”,那我当然愿意把我的肾脏“捐”给合适的需要者,条件是要求对方给我母亲捐肾。在此情况下,对方是拿我的肾脏去移植,还是去做一盘火爆腰花卖个天价,对我来说,是否会影响到是否接受对方肾脏的判断呢?很显然,既然我寻求“交换器官”,就不是以帮助被捐助人挽救生命为唯一目的,甚至也不是主要目的,我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一个适用于我母亲的活体器官。
二、如果我母亲需要换肾,却找不到正好匹配的需要我的肾的患者,但有一位患者需要肝移植,其亲属也可以为我母亲捐肾。那么我怎么办呢?我捐出自己一部分肝脏,给那位患者移植,要求对方家属给我母亲捐肾。由于肝肾移植的手术不同、治疗期不同、医疗费不同、后续治疗方案和所需费用均不同,我们还须签署协议,某方予以补差,以金钱或者是用一块眼角膜抵偿,就算是双方协议,各自负担、互不补偿,这仍是一种有偿协议。我们之间这种以肝换肾,是一种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换,类似于远古时“用我两只羊换你三袋粮食”,这怎么不是买卖活体器官呢?买卖的本质就是各取所需。
三、如果我母亲需要换肾,找到了合适的肾源,但对方并不需要任何器官,他家有罹患白血病的亲人,需要大笔费用做骨髓移植。我怎么办?我无法提供合适的骨髓,却需要他的肾脏,我又不敢犯法去抓一个人抽髓,只好给他提供“基准交易物”——货币。在这里,已经剥下了所谓“交换器官”的所有伪装,这就是赤裸裸的活体器官交易。
海南这家医院的这次“交叉换肾”方案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核,揭开了活体器官移植在伦理学上的争议之大幕一角。此例一开,活体器官交易将不可阻遏,所有国人,都将暴露在被活体取物的威胁之下。神州大地,尤其是警力不可能充分覆盖的城镇乡村,都将有成为黑太阳731活体试验室的危险。自古以来,“杀一人救一人”尚且不可,而海南这家医院此次为救二人而陷千万人于危难,实为祸之肇者。“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我不信报应,但我似已听到被活体取胆的黑熊在呐喊“天道好还、报应不爽!”
从我个人来讲,广州医院拒绝手术“有钱不赚”,我对医学同仁的操守表示敬佩;海南医院对个案的短视和社会责任的冷漠,我感到遗憾和愤慨;对于网络调查95%的舆论,我感到惊讶。几千年来不曾拥有民主权利的国民,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亦是应有之态,但比率如此之高,尤其在是多以青少年为主的网络中,实在令人刻骨痛心。
我愿意再说一次:海南医院对个案的短视和社会责任的冷漠,我感到遗憾和愤慨。
准确地说,海南医院对个案的短视,令我感到对该医院伦理委员会成员的伦理道德水平深深的遗憾;对该医院对社会责任的冷漠,令我感到强烈的愤慨。
新年伊始,这是我看到的最违背医德的事情。见死不救、草菅人命,不过仅仅是未救人而已;面对必须截肢才能保全生命的患者而哭泣颤抖不敢动锯子手术的,也不过是“妇人之仁”的懦夫而已。虽然他们都不配称为医生,但也最多不过是垃圾。
而至此,我们已经看到杀人,杀千千万万的人。
菩萨畏因,凡夫畏果。当我们有一天看到被盗去活体器官的奄奄一息的青年,你会不会想到今天海南这家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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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xu 于 2008-1-9 22: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