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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儒家孝道文化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孝之始也。”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身体认识的基本出发点,中国是一个祖先崇拜的国家,孝道,就因此成为中国文明的基础。因为孝要求的是孩子服从父母,年幼的服从年长的,弟弟服从哥哥,活人服从死人(祖先)。这种服从,是从身体的服从开始的。其实,任何服从,都包括身体的服从。
不理解孝,就不理解中国文化。不孝,是中国人的最大的道德罪名。对浸淫在中国文化里的老百姓来说,一个不孝之子,比任何罪名都大。
中国现代化思想解放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第一个靶子就是反对“孝道”,争取年轻人的权力和权利。反对孝道,几乎是五四小说名篇的统一标牌。郁达夫的《沉沦》里的那个性欲苦闷,沉浸在西方浪漫主义文学,窥视日本女孩子大腿的“我”,最大的反叛就是跟哥哥决裂。没有父母,哥哥就是绝对权威。这个沉沦的“我”,跟哥哥决裂,就是跟整个中国文化决裂,他不但跟“哥哥”断绝联系,而且身处异国,精神和身体危机导致他干脆自杀,把中国文化认为绝对的不能伤害的身体,(因为是父母给的),都沉在海底。这种跟中国文化的决裂,是五四精神最张扬的部分。
五四的很多精神在红色的中国都被推倒极端,比如反传统到了把“四旧”都横扫的地步,把一切与中国传统表面上有关的物质都销毁的地步。结果是儒家的“温良恭俭让”这种为人的基本道德变成了凶恶无礼凶神恶煞气势汹汹的交往伦理。新的国家不公开提倡孝,他们继承五四精神,对孝很反感,但是极其提倡“忠。”忠于党和毛主席,忠于国家和人民等等。我这几个星期给学生讲文化革命,每天都听革命歌曲诸如“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从孝顺父母,变成了孝顺国家领导人。我们孝顺和忠于的是毛主席。
我自己就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女儿。对父母,对毛主席都很孝顺和忠于。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女人的身体,除了属于父母之外,还属于自己要嫁的男人。所以,男人女人本来是自然的性关系就成了“占有”的关系,一般不是女人占有男人,而是男人占有女人。还比如男人喜欢女人小脚,因为,小脚让中国男人情欲奔发(我不太懂得这个)。于是成百万上千万的中国女人就把自己的脚弄残废了,让男人喜欢。统治女性,就是从身体开始的。身体是统治实践的场所。
革命了,身体属于党,属于国家。1981国家说,国家只让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你没有权利说我想生两个,因为你的身体属于国家。
所以,直到今天“身体属于”自己还是一个问题,很大的问题。
至于男女、女女、男男(异性恋,同性恋)两情相悦,互相身体忠诚,是两个人自己的协议,自己的合同,自己的意愿。与他人无关,也与道德无关。一个人可以与很多人有性关系(人类是多交动物),内心里可能却只忠诚一个人。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电报局工作的男孩子爱上了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开始也爱上了他,可是后来再见到他的时候,她突然不再爱他了。她意识到她爱的是一个幻影,是爱情本身。她成长了。可是那个男孩子没有从这场初恋中走出来,他还是爱她,他爱她爱了51年,他只忠于她。在51年中他与622个女人有性关系,但是他只爱她。等她的丈夫死了,再次向她求婚。对有些人来说,身体的忠诚与精神的忠诚不是一回事。对有些人来说,是一回事。
两个相爱的人身体有排他性,这是可能的。但是,两个相爱的人愿意让自己的爱人体验别的身体的快乐,比如开放关系,也是可能的。这是自己的选择的结果,与道德无关,与选择有关,也与自私与否无关,只与你们两个人有关。你们怎么决定,只要两个人都同意,就是你们自己的合同。
在美国很多年青人在结婚前都有交过很多男女朋友。我接触的一个男孩子与他爱的第一个女孩子结了婚。他从来没有过别的女孩子。我问他,“在美国你可以有更多的经验,为什么不等等,等你有了更多的经验后再结婚?”他回答,“谁说每个人都一定要有更多的经验?谁说更多的经验就一定更好?我为什么一定要像别人一样?我有我自己的道路。我走自己的路,不必一定模仿别人的路。”这个年青人的话让我很震惊。他比我思考得更深。他是一个真正的思考者。
我的一对伴侣关系的朋友对彼此说,如果他们两个中的一个人跟别的人有性关系,一定要告诉彼此,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为了性安全。他们保证彼此在这点上一定诚实,因为爱彼此而愿意诚实。至于他们会不会这样做,是一回事,但是他们订立了原则,这个原则的底线是他们不认为性关系是占有关系,而是一种自由和两情相悦的关系,一种负责任的关系。
希望我回答了跟帖的朋友们的问题。欢迎继续批评。
4/19/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