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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约会遭追打落水溺亡续:警方坚持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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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6 11: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约会遭追打落水溺亡续:警方坚持不立案

http://news.qq.com   2004年09月16日08:28   北京青年报     

  昨天下午落水青年郑金寿的家属收到警方通知,对于家属提出的复议申请书,警方决定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9月6日,警方称死者家属所控告的治安巡逻员伤害案没有具体犯罪事实,发出不予立案的通知。9月9日,死者家属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复议申请书。


  昨天下午警方再次通知家属,由于没有具体犯罪事实,故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接到通知后家属委托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将一份律师函送到朝阳公安分局,认为郑金寿被人追打落水一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应该予以立案。该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所抽调了6名律师集体负责此案的工作,既然公安机关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他们正在研究下一步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家属还可以走自行起诉这条路,这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现在该怎么办一切还没有决定。”孙律师告诉记者。


  新闻背景


  ■8月16日晚,福建青年郑金寿与女朋友在河边聊天,被人追打落入河中,尸体12个小时后被打捞出水。


  ■8月23日,警方送来的尸检鉴定书上,没有体现出是被人追打落水致死这一事实,而且没有鉴定出尸体上的伤痕是否属于“死前伤”。家属拒绝在记录该鉴定内容的笔录上签字。


  ■8月31日,家属要求第二次尸检。由于家属和法医鉴定中心存在一定分歧,第二次尸检最终没有做成。


  ■9月6日,警方称死者家属所控告的治安巡逻员伤害案没有具体犯罪事实,发出不予立案通知。

  进入相关专题: 男子约会遭联防员追打落水溺亡


发表于 2004-9-18 15: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的话”都转贴了不少,为什么不把相关的报道转贴出来呢?


公安部:即日起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

  新华网北京9月3日电(记者田雨) 公安部3日向全国公安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

  对于现有治安员,公安部要求,要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原则,用3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

  据了解,此次专项清理的对象是各地公安机关聘用的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不含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和保障,派驻到公安机关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员队伍。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治安联防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这些从社会上招聘的治安员,包括协警员、辅警等其他称谓的人员,在贯彻落实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随着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国家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日益提升,治安员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在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甚至成为影响警民关系,败坏公安机关形象的一大顽症。为此,公安部部署对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以县级公安机关为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治安员队伍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退;对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且有合法稳定经费保障的治安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进行为期1周的教育培训,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将续聘1年,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对留用的治安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力度。

  公安部强调,县级公安机关所属基层单位一律不得擅自留用治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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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8 15: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民周刊:整治“红袖章”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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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黄 祺(记者) 李泽旭(记者)

  就在郑金寿落水身亡6天之后,北京大兴区一对与邻居发生纠纷的夫妇,被前来调解纠纷的联防队员殴打受伤。

  类似的一幕幕时常见诸报端。“红袖章”之乱已是不争的事实。

  9月3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系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对于现有治安员,要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原则,用3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清理的对象是各地公安机关聘用的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不含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和保障、派驻到公安机关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员队伍。

  谁是“红袖章”?

  “红袖章”是哪些人?

  根据学者定义,“红袖章”指的是治安、联防队员,他们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而是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管理权,辅助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人员。

  协警队伍在中国已有数十年历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郭太生教授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说,“联防队”是现在协警队伍的前身之一,但成立之初的“联防队”与现在的“联防队”,人员来源已经完全不同。

  他介绍说,当初的“联防队”是由社区各个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参加者一般要求身体条件较好,有维持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人品正直。当时的联防队员都为兼职,工资由所在单位发放,在社区中辅助警察维持治安。郭太生说,各单位出于维护社区治安、保障自身安全的目的,也愿意派出人员参加联防队。应该说,“红袖章”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上海,1998年以前,共有3支辅警力量——工人纠察队、治安联防队、外来人口管理队。1998年3支队伍合并,成立了拥有12500名队员的社区保安队。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提供的数字,到2002年,社区保安队在成立后的4年内,已经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2.8万人,破获刑事案件1.2万余起。

  据专家介绍,辅警人员的来源后来越来越杂,地方政府、公安机关都可以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辅警的名目也越来越多,管理混乱的问题开始暴露。

  某地一位在街道办事处分管司法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就他的了解,除了治安协管这支队伍,当地目前还有交通协管、劳保监察协管、市容环境协管、环保协管、房屋协管、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市场计生协管、煤气安全协管等十几支队伍。

  “许多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似乎特别钟情于成立各种协管队伍。”这位有着几十年基层管理经验的负责人说。

  上海一位社区干部介绍说,社区保安队有的只归属警署管理,有的是街道办事处与警署联合管理。这些人员的开支主要来源于外来人口管理费等收费,他们的工资基本上在600元到1000元不等。

  郭太生教授说,由于治安员有工资保障,而招聘管理治安员的机关把关未必很严格,治安员队伍在有些地区逐渐成为吸收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的地方;在一些管理混乱的地区,各种背景复杂的人也开始进入辅警队伍。

  如何治乱?

  从法律上明确治安联防人员的权力和职责,是整治混乱的基础。

  为了规范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目前各地政府和公安机关都采取了一些措施。云南等省份制定了地方法规管理治安联防队伍;广东省公安厅要求联防队员必须做到“四不准”,即不得自行对场所、特种行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治安检查;不得自行清查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不得自行行使收容、关押、审讯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不得自行上路拦截、检查车辆。

  但法律瓶颈仍然存在: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明确治安联防队员的身份和一些根本性问题,比如:治安联防员拥有什么权力?他们由什么机构管理?谁为他们的过错承担行政责任?诸如此类,没有明确答案。

  治安巡逻员是否可以携带警械?如何规定警械的使用?这就是存在普遍争议的问题,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范。在媒体报道的很多打人事件中,治安联防队员手中的警棍常常是行凶的武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认为,治安联防人员根本没有携带警械的资格。

  郭太生教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明确规定,人民警察按照法律规定使用警械,警棍是警械中的一种。《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法规对警察使用警械的规定是非常严肃的,但现在治安联防队员使用警械的情况却非常混乱。”郭太生强调。

  清退之后

  公安部发出清退治安员的通知后,不少人在叫好之余,开始担心可能出现警力不足、社会治安恶化的负效应。

  郭太生认为,警力不足问题在很多国家存在,我国也长期存在这个问题。他预计在取消管理不规范的治安联防队伍以后,国家会出台相关法规,组建责任明确、人员素质较高的协警队伍,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安全的维护是一种发展趋势。在一些西方国家,NGO(非政府组织)参与维护公共安全工作,已经形成了良性的运转。我国要面临的是如何规范社会力量的问题。

  他说,香港的辅警制度是一种可以参考的模式。香港辅警队伍1914年出现,已经有近100年的历史。香港警务处从社会各阶层中招募志愿者,被接纳的辅警队员首先要参加“辅警基本训练课程”,训练课时共320小时。内容包括法律,警察实务、程序,警察规则、规例、步操等。

  完成课时后,辅警将被派驻各警察单位工作。辅警警员每年还必须完成《香港辅助警队规例》中规定的“法定效率训练”,其中包括实习训练内容,具体是指24小时的人员管理及预先计划的行动,和96小时的区段巡逻。不能完成训练的队员可能会被要求退出。

  2003年,深圳福田区尝试参照香港辅警模式建立了一支民防队,队员经过培训后在警察带领下上路巡逻,重点打击“两抢”等违法行为。

  除了建立正规的辅警队伍,我国警察人事制度的改革也能够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郭太生分析说,与很多国家相比,中国警察的职务范围太广。在很多国家,政府招聘文职人员在警察机构中担任文职警务,像户籍管理一类的工作,就由这些文职人员来担任。

  在公安人员的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深圳市已经开始进行相关课题研究。有媒体报道,深圳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建立警察职位分类体系,将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分为警察、文职人员和合同雇员三类。

  社会治安问题长期存在,警力不足的矛盾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但无论如何,不能以警力不足等为由,允许不正规的辅警队伍继续存在。整治“红袖章”之乱,凸现的是依法治国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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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8 16: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民周刊关于此事件的报道





离奇溺水背后的“治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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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黄 祺(记者)

  郑金寿27岁的生命,在北京朝阳区东坝河中戛然而止。

  一条生命,淹没在散发着异味的浑浊河水中,这样的悲剧并不出奇。问题在于,郑金寿并非失足落水,也不是投河自尽;种种证据表明,他在几个“治安员”的无故追打之下慌不择路,才会跌落河中,溺水而死。

  一个月过去了,死者早已被打捞上岸。而那些“治安员”,以及他们应该被追究的责任,至今依然没有“浮出水面”。

  飞来横祸

  惊恐的记忆定格在8月17日深夜。

  北京的夏夜已稍稍有了凉意,刚来北京旅游的许珍姐与男朋友郑金寿在静谧宜人的夜色中散步。

  郑金寿是福建莆田人,3年前来京经商。如今,他在北京酒仙桥鑫隆商品批发市场里卖银饰品,每个月能有1000多元的收入。许珍姐是他多年的女友,虽然相距遥远,依然感情深挚。两人约定郑金寿春节回家时正式结婚。

  郑金寿在东四环四元桥附近租了一间平房。由于租金低廉,这一带是外来人员聚居区。随着北京的城市开发向外围扩展,四元桥一带也日渐繁荣,早已不是昔日城乡接合部的景象。

  那天晚上,郑金寿和女友沿着东坝河往东走,不远处有一个免费开放的实宝来河滨公园,公园里绿树成阴,每天有不少情侣在这里约会。许珍姐与郑金寿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聊天。那时已是晚上11点多。

  突然间,许珍姐看到几个男人骑着自行车向他们冲来。他们中有的穿着保安服,有的穿着迷彩服。

  “他(郑金寿)背对着他们,所以是我先看到的。”许珍姐回忆那个恐怖时刻。几人冲到这对情侣面前,什么也没说,就用手中的棍棒向着两人“招呼”。(疑问。似乎并非盘问检查,也未要求出示身份证,令人不解——杨旭注)

  “他反应过来,一看情况不好,马上就往路边逃。”许珍姐说,那几个男人就紧追不舍,而猝不及防的她也在追打者身后跟着跑。等她追到大约200米外的东坝河边时,岸上只剩下那几个凶神恶煞般的男人,郑金寿正在水中挣扎。(未目睹落水过程。如果当时有多人看到,那就很简单了。可惜,可惜——杨旭注)

  惊恐之下,许珍姐本能地抱住了离她最近的那个男人的腿,跪着求他们赶快救人。其他的打人者作鸟兽散,而那个男人也根本没有理睬许珍姐。渐渐地,水面上没了动静,而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怎么来的?刚才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跑来?听到什么声音?——杨旭注)。许珍姐叫那个男人把手机借给她,11点16分,接到电话的老乡许俊孝带着弟弟赶到现场。

  不少福建老乡和郑金寿同住一个大杂院。他们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到达之前,老乡中有人下河搜救郑金寿,但他们水性一般,能见度也太差,没能摸到郑金寿。

  随后,3名警察来到现场,询问一番后,他们带走了被许珍姐紧紧抱住的那个打人者。

  老乡们当晚付不起打捞队员开出的4000元打捞费,直到第二天中午,郑金寿的尸体才被打捞上岸。此时距郑金寿落水已经大约12个小时了。

  谁须负责?

  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许珍姐已是欲哭无泪。烈日下,她望着东坝河水,紧皱眉头,眼神散乱。

  郑金寿的母亲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每天沉默不语,以泪洗面。郑金寿的妹妹告诉记者,母亲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在京经商的儿子,就从福建老家赶到北京探望。事发之日,是她到达北京的第六天。

  悲剧为何发生?至今没有答案。

  郑金寿的家人一直焦急等待着警方的侦查结果。9月6日,许珍姐终于接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说明:“许珍姐提出控告的治安巡逻员杨贵福等四人伤害案,我局认为没有具体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这样的结论无疑出乎意料。但郑金寿的家人发现,当晚追打郑金寿的人被公安机关确认为“治安巡逻员”,他们的控诉有了目标。

  9月9日,许珍姐在代理律师的帮助下,将《复议申请书》递交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要求公安机关对追打郑金寿的4名治安巡逻员立案侦查,并要求进行第二次尸检。对于复议申请,9月16日警方发出通知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

  “我弟弟为什么会跳河?”郑金寿的哥哥郑金紫从深圳赶到北京处理后事。他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我弟弟是自愿跳河的,“他不会游泳,我们兄妹几个都不会游泳。”郑金寿的老乡许俊寿说,夏天东坝河水异味扑鼻,没有人会下水游泳,所以,不可能是游泳时发生意外。

  家人朋友更不能接受所谓自杀的可能。出事之后,郑金寿的老乡们无意间在公园草坪上发现了郑金寿的两只拖鞋,而这个草坪正好位于许珍姐描述的治安员追打郑金寿的路线上。他们认为,这正是郑金寿被追打后慌忙逃向河边的证据。他们有意识地保护了现场,没有移动拖鞋,但第二天等他们再找这两只拖鞋时,已经不见踪影了。

  验尸报告应该可以告诉人们,在郑金寿落水前发生了什么。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进行了尸检,郑金寿的家人也被允许看了尸体。

  “这里有一条一条很明显的伤痕,肯定是被打的。”郑金紫指着自己的右臂比画着,向记者描述他所看到的尸体外表情况。家属们认为郑金寿在落水前肯定受到了殴打。

  但尸检报告认定:颈部、躯干部未见外伤。右腕不(似应为“右腕部”之误——杨旭注)可见散在条片状挫伤多处。右手背可见小片状挫伤1处。右手无名指背可见小片状挫伤1处。右小腿中段前侧可见小点片状挫伤1处。尸检结论是:郑金寿尸表检验未见致命性暴力损伤,故其死因符合溺死。

  家属无法接受尸检结论。他们为了搞清楚郑金寿是否由于被追打而跳河身亡,开始寻找更多的证据。许珍姐告诉记者,当时有证人在场,但这个人如今不愿公开作证。

  她说,在郑金寿死亡后第二天,有一名外地中年男人来看望许珍姐,并声称目睹了郑金寿被追打跳河的经过,但由于心理压力太大,不愿意公开作证。郑金紫当时也已经从深圳飞到北京,他转述这名目击者的话说,当时目击者也遭到了这群治安员的盘查,好不容易应付过去,然后他走到河对岸,有意观察这些人的所作所为。

  而周围有居民反映说,当地一些治安员平时作风蛮横,时常会以各种名义拦截、刁难和敲诈外地来京人员。

  “他好像是国家单位的人,压力比较大。”郑金紫表示理解这名证人的苦衷,但依然希望关键时刻证人能挺身而出。

  难度何在?

  代理此案的宋彦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这个案子“难度比较大”。他曾经代理过此类与联防队、治安巡逻员有关的案件,当时也同样遇到过“麻烦”。

  “尸体上有外伤,是不是外人致伤是可以鉴定的,而且现场有目击证人,据说还有路边的监控录像,不管他们(治安巡逻员)打得轻还是重,只要是打落水中造成死亡,就应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宋彦禄认为案件事实很清楚,但由于当事人是“治安巡逻员”,所以追究责任比较麻烦。

  一位律师分析说,这一案件在追究那些治安巡逻员的刑事责任时,也可以同时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的行政责任。而治安巡逻员多是公安机关或者当地政府聘用的,追查较难进行。

  记者向朝阳公安分局了解情况时,对于“四名治安巡逻员是否释放”、“他们由哪家单位雇佣”等问题,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问题“属于案件的一部分,现在不便透露”。

  “这样的案子,查个一年、两年都是有可能的。”宋彦禄说,目前律师受郑金寿家人的委托,按照法律程序,向检察机关申请要求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这篇报道来看,很难:首先,没有证据表明发生过打斗,恋人的证词不能采信,小面积的挫伤不能证明打斗,也不能证明被打落水,又不能致死。其次,即使立案,也无法证明打斗与溺死的必然关系。
这案子我看很难立案,就算检察院侦查,查到了联防队员打人,按照尸体的状况,也不导致死者溺水。就像你骂了老婆几句她夜里上吊了,法律没法制裁你。
所以,关键不是这个事件本身,而是联防队这个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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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8 16: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口述:曾经,我是一名联防队员

口述:曾经,我是一名联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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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杨 江(记者)

  【小武,26岁,现在上海一家企业打工。此前是某地一名联防队员,协助警察办过一些案子】

  实话实说,我拿到联防队员这个名额是走了关系的。当年读书时不认真,整天就是玩,结果进了一所职业高中,毕业后也没有找到工作,在镇上闲荡了两年,整天和一帮兄弟甩扑克、打麻将,偶尔也会打一架。

  后来我二舅看不下去了。他是镇计生办的一个小领导,正好派出所要招几个联防队员,他跟我爸妈商量要把我弄进去。

  在我们那里,能进联防队的好多都是靠关系,不少都是初中毕业后闲了的小混混。打架打不来钞票啊,家里人也担心他们这样无所事事迟早会出事蹲班房,倒不如通个关系,弄个工作把他们“拴起来”。

  小地方办事只要有点关系就好说话,二舅还是有些面子的,他请派出所和镇综治办的朋友吃了顿饭,席间让我出来给每位长辈敬酒,一个人一条烟,进联防队的事就这样定了。

  场子还是要过的,就是考试嘛,其实就是一张卷子,内容是一些时事政治之类。考试前两天,二舅给我拿来了答案。后来进了联防队,一看不少都是原来在社会上一起玩的弟兄,大家都笑了。

  这一行也有游戏规则的。一个老联防队员,自以为这样的考试闭着眼睛也能通过,结果却是落选了。后来我们打听到,他不太会“说话”,得罪了派出所的一个人。

  我们的任务就是辅助干警维持治安,警力不足嘛,我们镇两万多人,干警只有四个,分身无术,因此呢,一个干警配三四个联防队员。

  白天没什么大事,一个小镇能有什么大案子?就是常有打架,这种事干警懒得出面,一个电话打过来,交给我们处理。打架的一看我们,很给面子,马上住手,递上烟:辉哥啊,小事情,小事情。

  和我搭档的这个辉哥没进联防队时在镇里打架出了名,没人敢惹。“怎么回事啊,都是朋友,抬头不见低头见,至于吗?”一顿训斥,在阿辉的安排下,双方握手言和。

  其他时间我们就在街上逛逛,到商店里拉家常,磕瓜子,老板又是烟又是茶,很客气。自打进了联防队应酬就多了,餐馆、浴室、娱乐场所开张,一般都会请在联防队的熟人吃饭的,小地方的人际关系其实就这么简单,做生意的,难免会遇到麻烦找我们帮忙嘛。

  有时候,交警队也会请我们帮助抓无证摩托车,抓一个给我们提成10元,我们当然很乐意。

  我知道有人背后骂我们。但是你不能否认,我们也为治安出了不少力的,即便有些人原来都是混混,进联防队后,不少人都变得规矩多了。

  一般,我们是在晚上出来巡逻,这也是我们的主要任务,我们这些人中有些本来就在社会上或者“道上”很有震慑力的,有了我们,盗窃啊什么的就很少了。

  当然,我们这儿联防队员的素质毕竟不高。就像阿辉,去年到另一个镇玩,和当地的混混闹别扭打了起来,受伤后当天晚上死在了招待所。死后没几天,老婆生了一个儿子,你说惨不惨。

  联防队员的工资其实并不高,一年也就那么五六千元,但是总比在社会上闲荡好。我是有些清高的,这批人中就我一个高中生,我不愿意和他们一起玩,也不愿意被人在背后指着骂,因此辞职不干,到上海打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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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8 16: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联防队员“下岗”的喜与思

南国时评:联防队员“下岗”的喜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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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今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现有的治安员将在3年内全部清退(据《南国早报》9月4日报道)。

  曾几何时,在依法治国、有法可依的背景下,我们常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联防队员是什么身份?他们的群众性色彩和不占编制的实际情况使他们算不上是执法人员。但不算执法人员吧,我们又经常看到他们拥有执法者的权力,甚至比之正规的警务人员,他们更少受约束,权力大到可以时时威胁到公民的人生权利。他们亲手导演的陕西麻旦旦处女嫖娼案、延安黄碟事件、孙志刚被殴致死案,以及上月发生在北京的一对恋人被联防队员追打,男友落水溺亡事件,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震动。再来看看治安联防队员的法律地位问题,至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的所有成文的法典中,我们从来找不到治安联防队员这个名字,这是一个从来就没有经过法律授权和确认的“伪执法”队伍。在日益强调要依法治国的今天,中国绝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存在下去。

  现在公安部终于做出了决定,对现有治安员,要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3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这是一项顺应现代法治社会发展要求的英明决定,舆论理当为之喝彩!

  但是,我们在鼓掌欢送联防队员即将集体“下岗”的同时,也有必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治安联防队员得以长期存在的根源是什么?为了防止这项决定成为单纯“适应形势”的一纸空文,防止联防队员在清理之后卷土重来,有必要对治安联防员背后的根源性“力量”进行追问。

  治安联防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对其产生过的良好效果,不能一笔抹杀,在这个群体中也确实出现过一些反扒能手、见义勇为的群众英雄。但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国家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日益提升,治安员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在一些地方治安联防队伍甚至成为影响警民关系、败坏公安机关形象的一大顽症。形势发生了变化,但过去习惯性的行政思维并没有退位。当面对层出不穷的社会治安问题时,地方当政者依然常讲的一句口号就是:“要放手发动群众”,依靠联防队员维护治安。

  可见,支撑联防队伍的不仅是公安机关,更主要的是一种来自于政府的超级行政权力。当政府在组建联防队伍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新建或新增的群众性“执法”队伍是否要经过人大机构的法律授权,地方政府可以凭借什么权力给治安联防队伍赋予治安执法权。这种行政思维不打破,不考虑每一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能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授权严格行政,联防队员之类的“伪执法”队伍,就永远清理不掉。(甘肃康劲)

  作者: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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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8 16: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联防队也起过作用



当然,我并不是说联防队一无是处,他们也曾起到过好的作用,为维持社会治安做过一些事情。

数十黑衣人大闹村民选举会 联防队员不敌被打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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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邢学波) 昨天上午,一伙手持刀棍的黑衣人大闹了沙河镇西二村选举村民代表会,把两名村民打伤,并将前来制止的镇联防队员打跑。

  村民们告诉记者,昨天上午8时许,村民申淑芳等几十名村民在村里的龙王庙胡同选举村民代表。在村代表的提名上,申淑芳与三队队长申宝仿因意见不合发生争吵,并撕扯起来,被村民拉开后,申宝仿开始打电话。几分钟后,一伙手持砍刀、木棍的年轻人出现了,他们大多身着黑衣,一些光着膀子的人身上还文着青龙。这些人目标直奔申淑芳,上去就对其拳打脚踢,申的丈夫娄洪上前劝阻,也连带被打,手掌被刀划伤。

  谈到当时的情形,村民们脸色都变了。村民告诉记者,沙河镇联防队得到消息后赶过来制止。这伙黑衣人不但不害怕,一个个舞着大砍刀、长镐把迎面而上,联防队员开始撤退。“当时我正在村委会里,看到十来个联防队员骑着摩托车往前面跑,后面20多个黑衣人拿着大刀、棍子跟在后面撵。那些联防队员开着车跑得太快了,到减速带也没刹车,就听咚咚咚,那车蹦得老高,掉下来了加油门再跑。”西二村村委会主任赵家利说。

  据介绍,除了两三个背部挨棍受点儿轻伤,大部分联防队员都凭速度脱险。其中一名联防队员随机应变,跑到沙河中学女厕所里而幸免。联防队员随后在西北方向3、4公里外的小李庄安全会合。昨天下午,记者试图采访镇联防队,还在小李村的队员们拒绝透露具体情况。

  三队队长申宝仿对记者称,他与申淑芳确实发生口角和撕扯,但那些弄刀舞棒的黑衣人,不是他叫来的,他说他绝不认识那些人。

  赵主任与村民们还补充说,黑衣人经常在村里出没,7月4日村里进行村委会选举那天,也见过一群黑衣人。“来了两卡车,有100多人,守在村委会门口,朝村民吹胡子瞪眼,吓得很多人都不敢进去投选票。”

  记者在西二村了解情况时,看见有民警在村委会调查。








联防队员斗劫匪昏死血泊中 被救男女拒绝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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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6月15日讯 记者高祥 通讯员崔新代) 面对劫匪的尖刀,联防队员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不料被捅成重伤。面对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的救命恩人,被劫的青年男女却骑上摩托车一溜烟而去。6月15日,刚刚脱离生命危险的石磊面对记者,呼吁被劫青年站出来提供嫌犯特征,以助尽早破案。

  6月12日晚10时许,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东关派出所联防队员石磊、刘超、刘长军三人在执行治安巡逻任务时,突然发现,在城区运河东岸、龙山桥西约50米处,两个男性歹徒拦住一对青年男女正在实施抢劫,其中一个歹徒手持尖刀顶着男青年的腰部。

  看到巡逻车后,两个歹徒分头逃窜。三名联防队员迅速跳下摩托车,向歹徒追去。石磊一人追至离歹徒约三四米时,歹徒凶相毕露,从腰间拔出尖刀挥向石磊,并疯狂叫嚣:“你再往前来,我就捅死你!”面对歹徒的尖刀,石磊厉声断喝,要歹徒放下刀子到派出所自首。看见歹徒还在挥舞刀子反抗,石磊一个箭步冲上去,与歹徒搏斗在一起,并将歹徒紧紧抱住。

  歹徒见脱不了身,将尖刀猛地捅进了石磊的左腹部。鲜血顿时冒了出来,石磊一只手捂着刀口,一只手仍死死抓着歹徒,但终因流血过多昏迷过去,歹徒趁机逃窜。

  追赶另一歹徒的刘超、刘长军看到战友躺在地上,马上折回身来,打了救助和报警电话。同时,他们要求被劫的男女青年作笔录,详细叙述歹徒的面貌特征。但是令人心寒的事情发生了:男青年上前看了看躺在血泊中昏迷不醒的石磊后,说了一句“我还有事”,就骑上摩托车载着女青年加大油门往西南方向驶去。

  石磊被迅速送往东昌府区人民医院抢救,经检查,石磊被歹徒捅伤左腹部,脾破裂,重伤。目前,石磊经过手术后已脱离危险期,案件也正在紧急侦查中,但因为两名被劫青年未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使该案侦破的难度增加。

  躺在病床上的石磊对自己的行为并不后悔,但是他也呼吁被救的两名青年勇于站出来,叙述被劫过程、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特征,以使抢劫行凶歹徒早日服法。







盗伐者狂拖联防队员5公里 棉大衣硬是被磨出了一个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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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宝鸡讯(记者高建)眼见公安人员要求停车检查,盗伐国有林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不但不减速,反而穷凶极恶地朝手持停车牌的联防队员撞过去。明知被撞的联防队员抓着保险杠被拖在车下,刘某不但不停车,反而丧心病狂地加速狂奔了5公里。幸好在一个转弯处,联防队员勇敢地一跃,才脱离了九死一生险境。这是1月13日在陇县陇马路发生的惊心动魄的一幕。


  31岁的杨晓峰是陇县天成派出所的联防队员。1月13日下午,群众反映有4人违法驾车盗伐盗运国有林木。陇县天成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指派民警张某和杨晓峰设岗查堵。

  下午6时许,一辆用老式吉普车改装的可疑车辆出现,车上坐着车主刘某和同伙李某。这时,身穿橄榄绿警用棉大衣的杨晓峰立即拿起停车牌,站到路中央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身穿警服的张某则准备从侧面上前检查。

  不料,车主刘某并未停车,反而加速朝正前方的杨晓峰撞去。情急之中,杨扔下停车牌一手抓住车辆保险杠,另一手抓住发动机百叶窗往后退,但随着车辆的加速,杨晓峰后退不及倒了下去。

  杨晓峰说,当时他迅速用脚摸索能蹬住的地方,用尽全力将自己撑在车底盘下。他心想:犯罪分子顶多把他拖上几百米就会停车,没想到,过了一个村又过了一个村车不但没停,反而将大灯打开,加速疾驰。

  寒风顺着领子往衣服里灌,杨晓峰的双手很快就麻木了,虽然他努力撑起身体,但后背、臀部仍然拖在地上。当时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千万不能松手,决不能让恶毒的车轮碾过自己的身体!随着体力的消耗,杨晓峰意识开始模糊,但一阵恍惚后,他命令自己:要清醒、要振作!当车辆驶过天成派出所时,他拼尽全身气力向战友呼喊报警,但他的声音被发动机吞没了。路旁许多群众见状纷纷惊呼:车下有人,快停车!

  疾驰了足足5公里,当车在一个转弯处减速时,杨晓峰抓住时机,屈起双腿猛蹬车体,借势向路旁拼命一跃,终于脱离了九死一生的险境。其后,杨晓峰不顾伤痛,在群众的帮助下,向陇县公安局刑警队报告了情况。

  得知这一情况后,陇县公安局立即安排警力全面搜捕,当晚抓获与刘某一起盗伐林木的两名犯罪嫌疑人。1月14日晚上10时许,将刘某、李某擒获。

  据刘某、李某交待,当时刘某知道被撞的人拖在车下,为了逃避盗伐、盗运林木的行为受惩处,所以刘某没有停车。

  据悉,刘某曾因盗窃和伤害等罪被判服刑10年。目前,刘某、李某已被陇县警方刑事拘留。









三歹徒持刀抢劫弱女子 联防队员追凶身中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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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叶宁实习生罗道海)昨晚,三名持刀歹徒抢劫一女子时,被联防队员发现。搏斗中,猖狂的歹徒竟将一联防队员砍伤。

  事发处位于武昌司门口。据目击者称,晚8时许,武昌湖滨村居民帅某回家途中,突遭三名歹徒袭击,帅边跑边大喊“救命”。正在附近巡逻的联防队员王鸿星闻讯赶来,只见3名持刀男子正追赶一名女子,当即快步追上,扯住其中一矮个男子。另两名歹徒见同伙受制
,转身冲向王鸿星,持刀对着他一阵猛砍,王顿时血流如注,倒在血泊中。之后,三人搭乘一辆的士仓皇逃走,附近居民迅速将王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王鸿星肩部、背部被砍数刀,缝了8针。目前,警方正全力缉拿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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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8 17: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我们也看到有很多令人发指的恶行!




3名联防队员夜闯民宅“抓嫖”将三姐弟打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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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速之客深夜破门而入

  一扇普通的门。一道被重力击打留下的长约十厘米的裂痕和大大的凹坑。记载着5月16日晚,安徽省潜山县一幢普通商住楼里发生的一件不普通的事。

  当日晚近零时,潜山县城梅城派出所的3名协警(即“联防队员”)跨越辖区,来到彭岭派出所辖区内的皖国路,悄悄走上了王芳家租住的商住楼的二楼。没有正规的警察带领、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他们突然破门而入,对居住在房间里手无寸铁的少年三姐弟王曼丽(女,16岁)、王静静(男,14岁)、王莹莹(女,13岁)发动了突然袭击。先是王静静居住的房间门被撞开,接着他们又冲进王曼丽和王莹莹居住的另一个房间,一顿拳打脚踢。

  王静静当场被打得昏倒在地,头部血肿,不省人事。王曼丽腹部被踹了好几脚,一只手被扭得当场肿成胡萝卜,身体蜷缩成一团。最小的王莹莹也是全身青紫,动弹不得,可怜的她还记得帮姐姐挡了两拳。3个壮汉对3个柔弱少年的施暴迅雷不及掩耳,以至于三姐弟的姐姐王芳闻声从楼下赶来开门都来不及。

  三姐弟被毒打后的惨叫声,在寂静的深夜里显得格外刺耳。5月28日晚,一位家住事发现场300米开外的王姓年轻人向记者回忆起当晚的情形,依然心有余悸。

  所幸在外闯荡过几年的姐姐王芳头脑还算清醒,她迅速打通120,将3个弟妹送往医院抢救。王芳清楚地记得,当她将被打伤的3个弟妹往救护车上抬时,3个行凶者站在她们家二楼的窗户口,冷冷地观望着。那晚,王芳的爱人忙于工作、老父亲回老家照料病重的爷爷,都没有回来。王芳还清楚地记得,医院里的医生在检查完3个弟妹的伤势后,用了“残忍”两个字。

  医院的病历真实地记录着:王静静,脑震荡,头皮血肿,清醒后又昏厥两次;王曼丽,四肢外伤,腹部疼痛;王莹莹,头部受伤害。

  以“抓卖淫嫖娼现行”的名义

  事发后,3名协警对此的解释是:“要抓卖淫嫖娼现行。”

  3人宣称,5月16日夜他们接到电话,说王芳所开的美容美发室存在卖淫嫖娼现象,于是他们便在附近守候。晚11点左右,发现有一男一女上了楼,就去抓卖淫嫖娼的现行。3人还称,他们进屋后,是3个孩子拿东西打他们,而他们根本没有还手。至于孩子为什么受伤,他们也不知道。他们还特别强调:正是因为3个小孩的阻挠,嫖客从二楼跳楼逃跑了,他们没能发现。

  5月28日晚,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王芳四姐弟租住的这幢商住楼,一楼门面房与上面四层居住楼的通道是隔开的,上楼必须走楼后的公共楼梯。假设3名协警所说的“一男一女”存在,但站在楼外,无论如何看不到他们究竟上的几层楼,凭什么断言两人是上了3姐弟住的二楼?

  3名协警还称,他们在撞门时,从门缝里看到确实有人赤身裸体躺在床上。但那天,床上睡的是14岁的王静静。天已开始有点热,王静静只穿了一个裤头,被子的一角搭在身上。

  3个协警宣称,是几个孩子的阻拦导致嫖客翻窗逃跑。但记者在现场看到,嫖客要逃走根本不可能。一是商住楼前后都是开阔地,有灯光照映,无法躲藏;二是商住楼一楼门面房高度超过一般住宅楼近两米,一、二楼的楼层高加上窗台的高度有七、八米,下面就是水泥地面,跳楼后肯定非死即伤;第三,假设嫖客真的跳楼逃跑了,但卖淫女呢?为什么现场除了同居一屋的16岁的姐姐王曼丽和13岁的妹妹王莹莹之外,再也找不到别的女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王芳家所在的辖区为彭岭派出所,而3协警所在的梅城派出所离此地有数公里之遥。早在2003年,安庆市公安局就曾专门发了一个文件,潜山县公安局也曾三番五次开会禁止派出所跨辖区查处娱乐业,三人为什么要跑这么远去抓卖淫嫖娼?潜山县公安局一位内部人士的话也许是最好的解释,“这里抓到一个卖淫嫖娼的一般罚款是3000元至5000元”。

  可怕的冷漠 莫名的迟缓

  3名年少弟妹遭到毒打全部住进医院,已经让原本有身孕的王芳难以承受。但更让她难以置信的是,事发第二天的5月17日,当她和爱人先后前往辖区内的彭岭派出所和县公安局报案时,遭到的却是冷遇。

  彭岭派出所的答复是:这是“兄弟所”发生的事情,我们不好处理,去找县公安局吧。

  县公安局从值班室到办公室再到信访办,最后的答复是:现在没有人,过两天再来。

  无奈之下,王芳的爱人小董想到了媒体。联系了当地媒体后,当天就有两名记者赶来采访。

  记者来过之后,5月17日晚,县公安局派人到病房看望3名受伤少年,并当场答复:安心治疗,治疗费用不用担心。

  但记者一走,当王芳和爱人单独去找县公安局时,事情如何处理,医药费何时支付,又都没了下文。

  王芳的母亲去年刚患癌症去世,家里花了很多钱。几个弟妹都靠她和爱人不多的收入,生活十分拮据。到5月21日,预付的医药费已经全部花光,医院停了药。王芳和爱人只好再次到县公安局苦苦哀求,结果到了中午11点多,公安局来了两个人垫付了当天的药费300元后,又没了下文。到5月24日,公安局终于又给了1000元,就这样直到今天。

  因为缺钱,三弟妹的治疗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5月28日,记者见到了3名尚未办出院手续、但却已被迫提前出院的受伤少年。因为时近期末,王静静于当天开始返校上课,但上学头一天就感觉头又晕又痛;王曼丽被踹的胃部至今仍隐隐作痛;受伤最轻的王莹莹胳膊上的青紫还清晰可见,小姑娘告诉记者,左腿痛,走路迈不开步……

  对3名协警的处理,县公安局曾在5月17日对媒体称,三协警已被开除,“可以确定,3位协警员是私自违纪执法,王静静等三姐弟确实是刘宏等三协警所伤”。但时至5月29日,县公安局仍无法拿出任何处理三协警的书面材料。县公安局一位领导的答复是,因为这段时间忙得坐不下来,所以连“开除”的处理意见都是口头的。

  5月29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3名协警所在的潜山县梅城派出所,这个在办公楼墙上贴着“24小时值班”的派出所内空无一人。记者在当天上午,先后两次长时间拨打该派出所的报警电话,电话是通的,但一直无人接听。

  梅城派出所附近农户5月29日向记者证实,几名行凶的协警三四天前还在派出所里进进出出,很是逍遥。

  记者从潜山县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期将开会讨论处理此事。

  为什么又是协警

  发生在潜山县城的这起恶性事件尽管有些骇人听闻,但协警违法执法,已并不鲜见。问题在于,国家有关部门早在几年前就已明令取消协警,为什么在潜山,协警依然存在并横行乡里?

  潜山县公安局刘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协警问题不无苦恼。他坦言,尽管此次问题出在协警上,但体现的是公安队伍在管理和力量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刘局长告诉记者,实际上潜山县在3年前就下令全部解散协警,但现实情况是,警力严重不足。

  刘局长说,以县城为例,10多万人,有3个派出所,但总共只有正式警员10余名。在最偏僻的乡镇,是一个警员辖一个乡,“想真正保证一方平安,简直就是空话。”一些基层乡镇为了搞好本地治安,宁愿提供财物保障,并物色专人协助警察处理治安事务。面对这样的情况,地方派出所是十分乐意的,因为一方面不花钱壮大自己的势力,另一方面联防队员都是对地方情况了如指掌的人,有些时候对警察办案的确很有帮助。县公安局考虑到地方派出所的实际需求,也只好默许。

  但一开了口子,就意味着管理的责任。一个派出所究竟需要多少协警,协警的培训、管理等等,在协警本身都已是“灰色存在”的情况下,都成了被忽视的问题。刘局长透露,据初步摸底,3年来该县的协警又悄悄壮大到好几十人的队伍。

  按照过去的规定,协警必须在正规民警的带领下才能协助办案,不具备独立办案的主体资格。记者在采访潜山县城居民中了解到,实际上协警单独行动的时候很多。当地居民尽管知道他们违规执法,但却敢怒不敢言,害怕打击报复。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安徽省潜山县面临的协警队伍解而不散、解而难散甚至“死而复生”的问题,在全国并非个别现象。(记者黄勇)









四川良家妇女卖淫案昭雪 副所长和联防队员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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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派出所副所长和联防队员已被逮捕

  据新华社电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督办,四川省珙县“良家妇女卖淫”冤案近日得以纠正。

  2001年4月27日晚,珙县公安局珙泉镇派出所集中清查文化、娱乐场所时,怀疑珙泉镇歌舞厅服务员陶先碧与珙县磷氨厂一职工有卖淫嫖娼行为,遂将二人带回派出所留置盘查。28日下午,派出所组织人员进行讯问,陶先碧始终否认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更没有金钱交易。珙泉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首先对陶先碧实施殴打,并放任联防队员赵正林等人猛踢陶先碧的头部,陶先碧当场出现头痛、呕吐等症状。29日晚上,陶先碧因抢救无效死亡。

  获悉妻子在派出所被活活打死后,陶先碧的丈夫廖泽文到珙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去年7月6日,廖泽文又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妻子是经自己同意去娱乐场所工作的,是良家妇女。同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将此案有关材料转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宜宾市检察院和珙县检察院很快查清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并于近日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和故意伤害罪将珙县珙泉镇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和联防队员赵正林逮捕。









打人案件令人反思:联防队员究竟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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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近日,海淀区法院受理了两起联防打人案件:一是因收取卫生费发生争执,多名联防队员拘禁殴打外来务工人员;还有一件是联防队员扣留在路边卖苹果小贩的车辆、货物、现金,双方出现冲突。

  
  “联防打人”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联防的社会角色是什么、谁给了联防打人的权力、如何规范联防再次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

  案件回放

  提几句意见 招拘禁殴打

  北京某公司巡逻队队长关铁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最近被起诉至海淀法院。

  据检察机关查明,今年6月,关铁军带领巡逻队向南高庄市场附近的出租房收取卫生费。外来务工人员蔡锡益等发现关铁军等人向别人只收取一二十元,感到不公平,与关铁军等人产生争执。当天晚上12点多,关铁军等人将蔡锡益等5人带到村外地人管理处,叫他们解下腰带,脱掉裤子和鞋,抱头蹲在地上。关铁军等人用皮带、电棍、警棍抽打他们约一个小时,并用自来水管往他们身上浇水。最后,他们强迫蔡锡益等人写下“收费时抢钱,以后要听他们的话,不要与他们反抗”的保证书后才放人。

  路边卖苹果 车货全被扣

  而几乎在同一天,因联防打人引发的民事纠纷也出现在海淀区法院。河南来京做生意的贾兴民夫妇将海淀区某村委会告上法庭。贾兴民称,今年9月,他们驾驶机动三轮车行走在该村马路时,遇到两个妇女要买苹果这时,该村委会联防的车过来,不由分说将他们从车上拉下来往联防的车上推,并对贾兴民的妻子进行殴打。事后,联防扣留了他们的车和车上所有的水果及现金,也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夫妇二人在经多方调解未果后将村委会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扣留达两个多月的车辆财物,并赔偿各种损失近5000元。

  记者向该村委会核实此事,村委会一位姓张的主任说,她没有听说她们的联防打人,倒是对方打了联防。

  三点质疑

  一问:联防是干什么的

  频频出现联防打人事件,让人们对联防产生疑问。联防是干什么的?谁给了他们执法和打人的权力?

  记者从本市某区《农村治安联防队管理暂行办法》中看到,联防队是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的群防群治组织,在村治保会和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治保会)是治安联防队的直接领导,对联防队的组织建设、教育管理、工作值勤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当地公安派出所协助乡政府对联防队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负责对联防工作的具体指导。

  联防的要求是勇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知法守法,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身体健康、胜任联防工作的18至45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青壮年。联防的主要工作是向村民及外来暂住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和遵守公共秩序的教育,在联防队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值勤巡逻。在值勤巡逻中发现确有犯罪或犯罪嫌疑者,及时送交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协助公安人员堵截、查缉通缉、通报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对有扰乱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服教育或情节严重需要处理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联防队员不能行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治安管理处罚权。

  文明的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执法主体的明确性、透明性。联防队员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而是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管理权的人员,他们没有执法资格,没有执法权,包括讯问权、审查权、处罚权,更不可能有打人权了。

  二问:联防为何会打人

  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位执法人员说:“因为法律对联防没有像对公安、城管的权限规定那么明确,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他们多是由村里管,就有许多事说不清。”

  据了解,联防主要由本村的村民或者外地人组成,联防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不少联防队员自己也不清楚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另外,治安执法本身就是一种需要严密法律程序和较高法律素质的人从事,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侵犯公民正当的人身权利。另外,由于联防主要由各个村来管,管理不严就极易出现随意执法、打骂群众等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

  三问:如何规范联防

  一位律师认为,首先应该提高联防队伍素质,从准入门槛上严格把关。另外,明确和限制联防的权限。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就规定联防队员“四不准”,即不得自行对场所、特种行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治安检查,不得自行清查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不得自行行使收容、关押、审讯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不得自行上路拦截、检查车辆。将一些容易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职责从联防中剥离出来,以防止联防违法执法。严格对联防队员的管理,强化管理,严格禁止联防队员打人、骂人、体罚和变相体罚等粗野行为。(记者/赵中鹏)(来源:北京晨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18 17:12: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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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8 17: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到这里告一段落。



公安部逐步清退联防,体现了法制的精神。反思联防队走过的路程,应该承认,联防队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过积极的作用,是群防群治、发动群众的一种有效落实。但联防队员的来源构成、文化程度、法制素质等等方面决定了,其工作必然出现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一贯如此。

那么, 为什么现在人们不可忍受了呢?我想是因为,群众对民主、法制的意识普遍提高,尊重法律,重视保护自身的自由和权利。所以,在当前情况下,联防队协助维护治安的那一点点功绩,远远比不上它一次暴行所带给人们的危害,况且这种危害是社会性的危害,不是针对任何个人的,而是针对全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其中。

这一切,都来自于公民素质的提高。离开这个,什么都不能谈,对于那些冲击选举村民的“黑衣人”,只配更暴力的“联防队员”来收拾他们。


清退联防队员,取缔联防队,我看到了公安部的意识。但我还有一个希望,希望此事能循序渐进,逐步展开,务求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符合当地的公民整体素质,千万不要把人们置于国家暴力真空之下,置于“黑衣人们”的砍刀棍棒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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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0 11: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种感觉,我们国家的警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法制观念还有待提高,而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知法犯法的情况是屡见不鲜了,作为法律的维护者,他们对法律的蔑视,是对整个国家法制化进程是严重的障碍!如果用自己手中的执法权力,保护人民,而是不站在人民对立面,是值得思考的真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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