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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长风沙

湖南女教师黄静裸死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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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13: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遥,今天可不是周末,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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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17: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阿遥的分析,很在理,毕竟专业人士,看的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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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7 10: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了,yangxu和阿遥的观点,很详细,我基本都明白,很赞成这两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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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7 18: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很详细。
我提孙的目的,就是说哪怕你法医再厉害,你分析得结论都是你从别人那里得来的。
但是给你的资料本来就是假的呢?比如孙案,你要是看第一次尸体检查分析,你可能觉得孙确实死于心脏病,而不是被打死的。因为你被错误的信息蒙蔽了。这个错误的信息是如何发出来的呢?就是徇私枉法造成的。
你以为我怕法医水平不高,验尸都弄错?怕的就是水平高,但不干人事。
怕的不是法官业务水平不高,怕的是业务水平高,但不干人事.
黄的这个案子蹊跷的事情这么多,不得不惹人遐想。

我在主贴上就说了,我怕什么?怕的就是这个。
我不怕有案不能破,就怕能破故意不破,就怕有冤不能伸?你们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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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7 19: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的话:
我从去年9月份就开始关注此案了,在这里写出我的看法
在黄死的早上,黄的宿舍门被打开的时候:
(戴灿荣第一个进到了房间,“我看到黄静躺在床上,被子一直盖过了鼻梁,揭开被子发现她的脸苍白、冰凉的,身上没穿衣服”。)假设黄死时没有人在现场,那么,黄死亡的时候没有挣扎。如果就因为病理问题而致死的话,死者一定会有挣扎现象,除非死后被人伪造现场,如果不是姜所为,那应该是他跟谁有什么深仇大恨,也或者黄被谁看上了以后刚好不小心弄死了嫁祸姜。
(住在黄静对面的冯巧云老师回忆,当时姜俊武“往房间里看了看,然后就一直坐在楼道中间,不和人讲话”)作为男朋友,不是第一时间跟着跑进去看情况,而只是看了看,很明显对事情早就了解,也就是说他早就知道黄死了。
对于没有在社会经历过大风浪的年轻人来说,对事情即时反应会不足,也往往表现出他的一个真实面。以上2点足以证明姜有作假证以及黄死时姜在现场的重大嫌疑(但应该不能构成证据,说实话,这算人证吗?)。加上死亡时间应该在第一次鉴定的时候最真实,这个与姜的离开时间重叠,这证据表明姜离开的时候黄死了。
以后,姜没有受到怀疑,当地派出所就有人因为姜一句话而认定为死者身上没有致命伤,排除他杀,这个如果不是该人疏忽职守,就是买回来的职位(这种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要不就是被收买了,不管是哪种情况,此人应该立刻停职,待究。
至于以后的种种情况,都可以说是处心积虑下才做的(不管是姜还是黄),可信程度降低,而且大家都够关注了,这里就不多说了拉。
另外,黄生前与姜的关系不好说,真的是什么版本都有,不能确定。
体检表的丢失,标本的毁灭,尸体的严重腐烂,过多的巧合令人怀疑是在掩盖什么真相。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假设我杀了一个人,然后买通看证据的人把证据毁灭,那是否最多只可以把那人以疏忽职守处理,而我就逍遥法外了??
至于后来姜方的反应,不管他是否有罪,保护自己的行为总是要做的,不能就他各方面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指正他是凶手。
以上是我在没有情绪的情况下的分析,不管是否公正正确,请大家都要冷静对这事情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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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7 19: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的话:
我不太懂得法律,可是我有常识!!!
进行调查取证的人,把好几件证物丢失,不需要负责任吗?
姓姜的一再改变自己的说法,难道不是做伪证吗?难道做证据的言辞是可以随便改的吗?
五次尸检,结果矛盾,那么必然有人出了假的(最起码也可以说是假得)证明,难道这些人都不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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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08: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风沙还是他一贯的风格——无论大家已经谈得多么清楚了,他还是能再说一遍“五次尸检,结果矛盾”。
我知道,有人会把这种行为称为“无赖”,有人甚至会称之为“无耻”,但我还不大愿意做这种人格推测。正如长风沙引用“网友的话”,说“我不太懂得法律,可是我有常识!!!”,这三个炸弹般的惊叹号,也掩盖不了这位网友恰恰是“缺乏常识”。
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精通所有的专业,所以对某些知识有所欠缺并不稀奇,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别人一遍一遍地把这些知识说清楚了,长风沙依然能站在对此无知的立场上,去恶意推测“必然有人出了假证明”。
所谓“莫须有”,也不过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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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08: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黄静死亡时姜俊武在场,就能够证明是姜俊武杀人么?在前面已经明确谈到了这是最基本的逻辑错误,难道这种逻辑混乱也还要拿出来一遍一遍地说?况且,你能知道黄静死亡时姜俊武在现场,还不是因为知道黄静的死亡时间?那么这个时间,你是怎么知道的?还不是因为“第一次鉴定”中法医的判断么?这个对你有利,你就采用了;其它的判断不能满足你的恶意推测,于是你就不采信。不但不采信,还要据此来判断“有人作假”。
这是逻辑知识问题,还是人品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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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08: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标本的毁灭”,阿遥已经说得很清楚,那是去年年底的事情,此前已经提取过心脏切片4次,早就切得乱七八糟了,何况从冰箱中拿进拿出反反复复。长风沙可以试试,你买个猪心放在冰箱里(不能冷冻,只能冷藏保鲜,因为冷冻会使细胞液结冰,改变细胞结构,标本就失去意义了),然后隔一段时间拿出来,在常温下恢复温度到室温,切几片,再把它放回冰箱。如此反复四次,历时十来个月,你看看你的猪心会怎么样?

至于说“当地派出所就有人因为姜一句话而认定为死者身上没有致命伤”,那么黄静家属也看到尸体了,到底有没有那个“致命伤”呢?黄静的母亲也没有发现什么致命伤,按照长风沙的逻辑,是不是黄母也是“买回来的职位”? 也应该“停职”?
长风沙这是什么逻辑?“因为姜说过,所以别人就不能说‘没有致命伤’,否则就是被姜收买。”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事实都可以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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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8 08: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长风沙的帖子,我常常有些迷糊。我搞不清楚他是不是一位冷幽默的高手,在把所有混乱的逻辑慢慢地演绎给我们看,现在叫“无厘头”是吧?而且表现得十分严肃认真——马三立还是侯宝林说过:说笑话的人要可笑但自己不笑,才能把观众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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