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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之关于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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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10: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f44f7d010085ap.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f44f7d010085pm.html

我常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医患关系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我曾经定位于“朋友”关系,在我刚刚走进这个医学的大门的时候,我对病人的关系的确定位于朋友,在我实习的时候,我曾经跟我的病人朋友同居一室,将两张病床对在一起,三个小伙子,从童年,到职业,到爱好,到对未来的憧憬,从初恋,到明星,天南海北的畅想、评论,当时,我感到快乐,没有当自己是医生,况且那时候我还不能称的上是医生,我把他们当成了朋友。年龄大些的病人,我当成了父母,甚至他们中的有人想认我做干儿子。在后来的定位是医生跟病人,我是医生,你是病人,你我之间必须有距离,我要保持我医者的风度和权威,要给你一个信得过、靠的住的形象,我要让你尊重我,信任我,你就是病人,不是朋友,再好的朋友,一旦触及了利益,就不在是什么朋友了,况且,有时候,来自所谓朋友的伤害会更大一些。再后来,领导们要求,要视病人为亲人,这一点,我的确做到过,因为看到病人先想自己,假如自己是他,希望给自己看病的医生是个什么样子,我就努力做到什么样子,有时候会自然而然的想到亲人,比如父母,比如曾经的左邻右舍,比如自己的姨、姑、舅、叔、老师、同学,那种感觉或者说感情是油然而生的,不带丝毫的拘泥和假设,年龄段总会可以找到熟悉的人来做比较的,只是,这个比较只是深深的藏在自己心里,从没有表现出,也没有像任何人说起,时间久了,这种想法在脑海里也就渐渐地远了,不是没有这种感觉了,只是对这种感觉习以为常了,不再放在心上了。我身边的好多的朋友都是我曾经的病人,现在都成为了忘年交,生死交。我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定位对不对。

    当然,也曾经遭到病人的投诉,记得有一个扁桃体的病人,是我老师的熟人,老师让我做准备,比如消毒,比如打麻药,可是,老师似乎有意让我做手术,他迟迟没有动手,也似乎是考验我或者信任我,因为扁桃体摘除术在那时对我已经是轻车熟路、得心应手了,可是,越是熟人,越想完美,越想完美,却往往事与愿违,这个病人咽反射非常敏感,打麻药的时候就一直恶心,呕吐,(或许是麻醉的方法欠佳)所以整个手术过程配合不好,操作有些粗暴,因为扁桃体手术一旦切开了口,必须眼疾手快的操作,以免创面出血,只有把扁桃体完整摘除后才不会再出血了。这个病人配合欠佳,手术中损伤到一个小血管,这种情况在扁桃体摘除术中是比较常见的,业内人士都知道,遇到这种情况以止血钳钳夹一下或者结(缝)扎后就没有问题了,可是,由于这个人配合不好,我处理了很久都没有有效止血,虽然不多,但是也引起了病人的恐慌。这时候老师接了过去。其实,其根本不在术者(当然术前麻醉可能是关键),老师也是弄了很久才夹住,但是患者此时已经感到疼痛了,然后更加的不能配合,老师一着急说“你好好配合吧,这里有个血管断了,我得给你扎上”,就这一句话,待病人手术后能说话了,就让他的家属来找我,好在让老师挡住了,后来老师告诫我说“某某某你就不要去看他了,我每天去看看他就行了,他要找你的事呢”。说实话,我对我的操作一点都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因为那个时候我做扁桃体手术的质量和速度几乎可以跟老师媲美,我心里还很不服气,现在想来,我深深的感觉到了愧疚,因为,病人的体质跟个体差异,我没有考虑就去,一味的根据经验,根据一般病人来操作,所以引起了那个小小的意外,当然也是由于老师口误一句“你这个血管断了”,病人不知道什么样的血管,小血管跟大血管在脑海里的概念是一样的,所以他认为我对他造成了伤害。多年以后,这件事还常常在我脑海里想起,让我思考,让我总结,让我汗颜,每当想起时,我总要在心里默默的对那个相姓病人说一声“对不起”。

    时至今日,医患关系似乎在媒体的催化下愈来愈恶劣,有媒体称父母对孩子享有一定独断的权利,如即便是孩子百般哭闹也要将其送到幼儿园去,与这种关系相对应的是对孩子的爱和责任,理想的医患关系亦当如此,所谓医者父母心。这是一种理想,一种期望,一种互相的尊重,可是,时过境迁,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跟子女建立了一种平等的关系,朋友的关系,已经不能在”独断专行“、自私把”爱“强加在子女身上了,除非他(她)们同意接受。那么再谈医患关系要同父母对子女的关系一样,似乎也不现实,无论严厉来自爱还是自私的面子问题。

    其实,我想,无论是医患关系还是目前社会上比较承认的、容易紧张的关系入婆媳关系等等,其间可以协调好保持好这种关系的因素很多,但我想,无论那种关系,只要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便是好的关系,容易处理好、协作好、配合好、交往好的关系!

    尊重他人的同时也是尊重自己,无论是父母亲人,还是陌路人,您说呢?

再谈医患关系和媒体的责任(一点牢骚而已)

    最近感到压抑,在博客上接二连三的写了一些关于医患关系和职业道德的话题,这些言论是我在那种无形压力下的一种宣泄,总感觉胸口像压着一块巨石,想发泄,想吼两声,可是,现实只能让我笺言,我没有能力逃脱这个“潜规则”,我不能破坏了某种“和谐”的氛围,您说呢?工作还是要兢兢业业的,克己奉公的,毕竟面对的是生命,不可儿戏,机器损坏了可以赔偿,可是,人,无从谈起什么赔与不赔,因为不配,因为不能,因为,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况且,工作往大了说是理想,是事业,往小了说,还是一个养家糊口的根本,不能轻易的丢弃,话又说回来,违反纪律也好,自动辞职也好,咱总不会也不能伤害了病人走吧,走,要堂堂正正的!

    谈到敬业,我想,当初的选择其实是一种理想,能坚持到现在,能达到目前的高度,远远超过我实际年龄和实际职称、学历的高度,恰恰是出于这份“敬业”的思想,我不敢说是一种“精神”,应该是一种爱好,一种本分,一种职业本能,姑且称之为敬业吧。有些事,心里明白,心里难受,心里忧患,但是,是绝对不能同外人讲的,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所谓切肤之痛,只能烂在自己心里,不怕大家笑话,我没有那份职业的敏感和责任,“为天下苍生请命”的魄力和勇气,算是犯了自由主义吧,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我想过,我对这种现象,对心中神圣的医学所能做的,只有更加努力的学习,提高治病救人的本领,对于现象和人,我左右不了,也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左右的了的,空费精力,甚至自己会粉身碎骨,我没有,真的没有那种“奋不顾身”的魄力,我能做的,只能做好自己该做的,调整自己的心态,接受现实,适应现实,这样才有可能去超越现实,甚至左右现实,改变现实(说大了,呵呵)。

    在随后的那篇博文中,我谈到了“潜规则”,这是个“人人心中都有”的秘密,说是秘密,他不正常,至少,没人能够在公开的会议上去说某件事这样做正确,但是,私下里可能还要去做。回首看看我们走过的路,或多或少的,每个人都经历过,参与过,又能说清谁对谁错?不能,所以,在这种“潜规则”中,重要的是生存,才能发展,只有发展才能壮大,只有壮大,才能权威。有朋友留言说“改变不了,就去适应它”,是啊,适应它,提高它!

    今天我无意中听到我的一个同事这样跟他的一个病人说“本来是个不太大的手术,要按十年前,可以在门诊做的,就像你说的,某某人不是在门诊给你做过吗?,可是现在不行了,一旦出点什么意外,谁人负不了这个责任,你就说你说的那件事吧,他敢在门诊给你做,说明两件事,一是手术不大,门诊可以做,二是你跟他较好,你找他了,为了方方面面的面子和关系,他想给你省点钱省点事,搁现在就不行了,你说他是好心吧,肯定是好心,但是如果一旦出了点问题,他就说不清了,再熟悉,关系再好,人家会说‘病人不懂,你不懂啊’,再好的关系敌不过伤亡。像这种手术,以前是不用签字的,现在要签,一个医生要想更好的为病人服务,首先要保护好自己,不能做无畏的牺牲。任病人也好,医生也好,谁都不是神仙,什么事都不是万能的,只有准备充分了,意外发生的几率才能最少”,这里不难听出医生的无奈,同时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于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事实。在事件本身,你能说清谁对谁错?随时无辜的,谁是倒霉的?

    由此,我想到了媒体的责任,大量的事实证明,媒体在医患关系紧张这个事实里面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份长读的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医疗与人的生命直接相关,这注定患者及其家属的医疗消费不可能是充分理性的。有媒体指出,医生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享有处置患者的特权,在有风险的时候,却要将责任推给患者本人和家属,这是极不公平的,也是引起患者对医院不满的原因”。我对这段话不敢苟同,把医生说的真的“黑心”,真的无情,真的冷漠,你不想想这份特权是谁给予的,你不同意,医生能享有这份特权吗?这份特权的目的是什么?是让病人健康,风险情况下,让患者和家属承担责任是极不公平的,难道让医生承担就是公平的?一切都好,是医生的责任,是应该的,有点问题就是医生“黑心”,就是医生“道德败坏”,是谁给过“医学科学万能”的概论?没有吧,那么,是谁让病人生病?让伤者受伤?不是医生吧,难道医生像路边修自行车的,在路口洒满铁钉,等着行人的自行车胎被轧,然后从中多些“业务”和收入?媒体上的那句话,我特意抄了下来,就是想就事论事的对发表这份言论的人和媒体说一句“简直是无稽之谈”,这种说法即科学?就公正?大量的虚假医学广告和名人的药物广告能充斥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你们做过调查?文艺娱乐名人都能推荐某种药物,要医生干嘛。当然所有的广告,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要我是这是金钱在“潜规则”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让“喉舌”发挥了“合法”的欺骗作用,性质更恶劣!但是,从市场经济来说,这好像又是正确的,毕竟有些事是属于“姜太公钓鱼”的,况且,广告发挥了作用,也可以救活一个企业,使一部人有饭吃,对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和谐稳定也是发挥了一点作用的,从这点上,我无话可说。

    医生也是一个普通的职业群体,只是面对的是人的生命和健康这一点特殊,但是,在某种情况下,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患者,但是可能对不起我们的行政领导部门,要对得起行政领导部门,要履行某些程序性的条文,可能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和无辜的患者,实际上,我们面临着两难,不三难境地,一是行政领导,一是患者,一是法律,当热,最重要的还是一个人的良心!曾经有位领导说过“我们的医疗护理法规可能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漏洞和缺陷,有些甚至是错误,但是,我们也必须遵守,因为不遵守就是违法。等给我们制订这些法规条文的专家和学者发现他们错了,他们再改正,那是他们的事,等改正过后再说,目前,一切都得按法规条文办,任何人没有特权。”这也是事实,无奈的事实。,

    就我的话,任何人都可以有情绪,都可以说没有起码的“责任心”,发现错了怎么不提?怎么不建议,如果都明哲保身了,那我们的医学,甚至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怎么前进?当热,上纲上线的说,我的观点不太阳光,但是,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当然,一家之言,仅供茶余饭后消遣,用句俗话说“不同意,有异议,权当本人XX”!

一点牢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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