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到隔壁的动静,今天决定带上耳机看书。
超市里看到NESCAFE有送CD,有二首能听的,就买了。所以现在听到的是“。。一个人一只狗一杯酒一夜一下子变老,爱怎么能消失掉。。。”。不好,宁愿要那句:“橘子的香水,飘飘忽忽,象这些年我的孤独。。。”
是了,我是一个看书, 除了看书什么也不做的女子,一个不好看的女子。
他们说,如果老天没有给你漂亮的脸蛋,那么就辛苦一点,争取做个第 二眼美女。这个他们,指的是时尚杂志上那些指手画脚的专家们。好吧好吧,我做此努力。
但现在这个披着旧的墨绿棉袄乱着头发的女子,看到第二千眼也不会变成美女的吧。
趁着喝水的空当,我想起了一个旧日同学的毕业留言,他说他最讨厌的是李登辉和墨绿色。
虽然男人喜欢自以为是,但此时我着实不喜身上这件棉衣的颜色,及披着它的人身上散发出的可耻的孤单气息。
喝水的时候拿掉了耳机,于是又听到了隔壁的动静。原谅他们吧。孤独的人才是可耻的。
这个冬天寒冷之极。娘在早晨的电话里说家里是一片温煦的阳光。
于是我想起了家里长长的走廊,心爱的摇摇椅一定还在老地方微微地晃动。我想起光着脚丫子在上面摇,身边小几上的茶和书还有水果。我的狗儿躺在一旁,偶尔抬起头来舔舔我的手,懒懒地晃几下大尾巴又接着睡。
呵呵,我傻笑着差一点掉口水。
停停,居然在这里可耻地贪恋安逸。那一切,不是自己放弃的吗?!
忘了说,我现在身处北国,离那片温煦的阳光十万八千里。而且,我正在觉得寒气逼人。暖气并不能代替阳光。
他们说,最温暖的是爱人的体温。
这些我都没有,我只是一个正在看书的,一贫如洗的女子。
我感冒了。张小娴说有一个治感冒的偏方,把一双脚丫儿放在自己喜欢的男人的小肚子上二十四小时,就痊愈了。
一天一夜?
爱情也痊愈了吧?
嘿嘿,如果我有这样一个男人。我是一定要试试的。
可惜我没有。而外面的气温,是零下25度。所以我只好继续感冒。
感冒是一种伤感的病,也许自己也不想好呢。
这样的夜,看书的女子,她感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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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曙光于2002-12-25 13:31: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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