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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量 自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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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1 13: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蓝叶:
    呵呵,真是个好孩子,很诚实:),我知道那天你心里的感觉,就象你那时候说要去东北时我的感觉一样,真的好对不起。以前我以为自己从来不会吃醋,现在想来,这种感觉大概就是吃醋吧!不过想想你肯定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可是就是不说,所以嘛一丝对不起的意思就又被一扫而光啦。不要不高兴啦,好不好?你第一次说要去东北的时候我就很不高兴的,现在不是也没事啦。
    我想应该不是你我小气的原因吧。这可是我第一次打电话给女孩子,不是因为有事,而且纯粹为了听听声音啦聊天啦!以后如果你再听谁说我是第一次打电话给人家的话,那要不就是他说谎要不就是我说谎,不过你也别说出来哟:)
    爱一个人要理由吗?我想不要。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我想也不要。这两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了。哎!不许笑我!按照我的思维方式我认为是不要的。另外,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吗?而且你还是我的小妹妹  至于那个女孩子嘛,相信也只是朋友而已啦,估计是不可能去追的,这可跟你说不去东北不一样,我说不可能一般就不可能,毕竟距离很远嘛,不仅仅是离得远,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还有从小到大所处的环境都不一样;再说了,我一直想找个厦门的女孩子。另外,你还真能忍,而且变通得也快什么时候向你学学。
   想想什么时候再给你打个电话,然后录一段你的声音来听听,你的声音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声音了(小孩除外),差不多就能赶上我的小侄女了。我一开始还想,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会不会有一个四川人的口音呀,象陈毅元帅一样的我可能就听不懂了,没想到这么好听。要不什么时候我找个理由然后让你送个礼物给我好不好?礼物呢就是你读一段书或者唱一首歌,然后录下来,寄给我 好了好了,不要说我好过份,不过确实也过分,要是你要我这样呀,呵呵呵呵,我肯定烦死了,然后一口拒绝。
    嘻嘻,是不是废话很多? 你还真这么说呀?那我不说话了,从此闭嘴!要知道我现在可是逃课期间耶!
  
...曾经有一个女孩,她是如此的爱我,她愿意为我去死,她说,你再缠住我,我就死给你看.....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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