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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多历史文件:P4-01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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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28 23: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概  观 Overview
本文件为 Fido 电子布告栏系统网路之组织规章。惠多网路 (FidoNet)由其
国际总协调人(International Coordinator )每周发行的国际站名表
(NodeList)所定义。洲区 (Zone)ⅱ地区 (Region) 或网区 (Net) 可各别就
其地区的执行程序,发行其更详尽的执行规章 (Policy)。 唯, 低阶的规章
不得与本规章冲突。但因各地方条件的不同, 可於取得国际总协调人 (IC)
之同意而实施其地方性之特有规章; 这些特有规章仅限於强化地区性邮递功
能, 而不得对惠多网路的成员有超过本规章之限制条件。

1.0  语  言 Language
惠多网路 (FidoNet)的法定正式语言为英文。所有文件需为英文型态。但也
鼓励翻译成为任何其他文字。

1.1  简  介 Introduction
惠多网路是一个业馀的电子邮递系统, 所以, 所有的叁与者及操作员都是无
酬之志愿工作者。起源於少数好友相互传送电子邮递 , 现在已遍布六大洲
超过 20000 站的网路系统了。

惠多网路有别於一般传输网路或加值型服务网路, 而是一个由许多个别独立
站台提供给公众, 经由其个别站台叁与使用的一种公众网路。

惠多网路相当庞大, 若不以某种结构型态及管制方式来约束, 则将随即纷崩
离析。多重网路 (Multinet) 之作业方式提供其组织结构; 管制方式则为分
权化的管理。本规章即说明管理此网路所发展出来的各种程序。

1.2  组  织 Organization
惠多网路系统系由不同阶层组成, 并以此组织阶层执行分权式管理。本章略
叙此结构型态, 而各协调人 ( coordinator )职位的特定职务稍後於本规章
再行叙述。

1.2.1  独立系统及系统操作员
       ( Individual Systems and System Operators )
惠多网路的最小单元是一个独立系统, 也就是对映於站名表中的一列条目。
系统操作员(System Operator 简称 SysOp, 国内习称为站长)。系统操作员
制定其站台的运转及与其站台使用者相关的执行规章。系统操作员必需使其
系统与惠多网路其他的站台契合以接送电子邮件, 其各别站台的规章不得与
惠多网路其他阶层的规章互相茅盾。

1.2.1.1  使用者 Users
系统操作员需对任何使用者由其站台发出而影响到惠多网路其馀站台的行为
负责。 (如果该站的使用者有扰乱的行为, 视为该站系统操作员的扰乱。)
任何一项经由一个已知站台发出於网路上的资讯, 即使非由其操作员所发出
, 则视为由使用者所发出, 仍属於该站系统操作员的责任。 (叁见 2.1.3)

1.2.1.2  点  站 Points
点站 (point) 是一种与惠多网路相容系统但未列於站名表中, 而经由一正
式站为其上司站 ( BossNode ) 而与整个惠多网路通讯。通常点站(Point)
视为与一个系统使用者(User)相同 (叁见 2.1.3 节)。点站 (Point) 的站
号跟随其上司(Boss)站的站号标示, 譬如: 720/13的 Point可列为 720/13.
2。发送给点站的的信件会转经其上司站送达。

上司站为了支援点站所设的私用网区编号 (private net number) 不得出现
於上司站及点站以外的地方。不幸的是点站如果直接拨接上司站以外的系统
(譬如,档案直索 (file request) 时), 其私用网区编号 (private net
number) 会显示出拨叫者之站号。如此, 此一惠多网路相容的邮递系统, 具
有与其他站台连系的功能而与一般的使用者又未尽相同。

1.2.3  网区及网区协调人 Networks and Network Coordinators
网区 (Network)系同一地理区站台 (Node) 的组合, 通常是由同费电话区所
划分, 网区的安排有益於邮递功效及节省电话费用。

网区协调人 (Network Coordinator: NC ) 负责维护其网区 ( Network )之
站名表并把经由整体网路传入的信件分送给其网区内各站。网区协调人
(Network Coordinator: NC ) 也可以负责安排对外的全部网路直递信件 (
Netmail) 的传送, 但此非必要义务。

网区协调人 (Network Coordinator: NC ) 由区域协调人 (Regional
Coordinator: RC) 指派。

1.2.3.1  网区转信辅助站 Network Routing Hubs
网区转信辅助站 (Network Routing Hubs)仅在某些网区 ( Network)内设立
。此站台较多的网区由 NC 指定设立辅助站是以辅助其烦杂的邮递工作。除
了 NC 无法调停 Hub间争论之处置方式外, 有关网区转信辅助站的确实任务
及执行程序,由 NC 及 HC (hub coordinator) 自行安排, 於此不予讨论。

1.2.4  区域及区域协调人 Regions and Regional Coordinators
区域 (region) 系适当规划的地理范围, 其中或含属於或不属於任一网区
(Network) 的站台. 典型的区域 (Region) 包含若干属於某一网区(Net-
work) 及若干独立而不属於任何网区 (Network)的站台。

区域协调人 (Regional Coordinator) 维护其地区内独立站台的站名表, 及
接受其地区内各网区协调人所送的网区站名表, 将其组合成为一个地区站名
表送发给洲区协调人 ( ZC ) 。区域协调人 ( RC ) 不需执行其区内任何一
站的转信工作。

区域协调人 ( RC ) 系由洲区协调人 ( ZC ) 所指派。

1.2.5  洲区及洲区协调人 Zones and Zone Coordinators
洲区 ( Zone ) 系一较大的地理区, 包含许多区域 ( region ),含盖一或多
个国家或洲。

洲区协调人负责组合该洲区内各区域所送来的区域站名表, 并据以制做全球
主站名表及异动站名表 ( Nodediff file )并於其洲区内配发使用。洲区协
调人 (ZC)不需执行其区内任何一站的转信工作。

洲区协调人由该洲区内之区域协调人选举之。

1.2.6  洲区协调人议会Zone Coordinator Council
某些特殊状况洲区协调人组成议会讨论, 以对国际总协调人提供意见。其体
制类似主官及其幕僚群。尤其对於处理洲际事务之时。包含 (但不限於此)
站名表的制作细节, 洲际争议的斡旋等一些无需知会低阶网路的事务。


1.2.7  国际总协调人 International Coordinator
国际总协调人原则上也是洲区协调人, 负责总协调洲区协调人所编制的站名
表。

国际总协调人担任洲区协调人议会之主席, 并对关於整体惠多网路之选举及
关系全体事务的表决事项中, 负责宣布投票ⅱ计票及发布表决结果。

国际总协调人是由洲区协调人选举之。

1.2.8  纵向组织, 核对与平衡
       Top-down Organization.  Checks and Balances.
惠多网路分阶所执行的分权管理方式, 使管理能及於最低的阶层。其行政程
序是以由上而下的纵向关系而成就其管理之可行。也就是说, 在任何一个阶
层的人,都要对其上一阶层以及下一阶层负责。

譬如, 区域协调人就其区域内所发生的事务对洲区协调人负责。由洲区协调
人的观点而言, 区域协调人需就其区域顺畅的运转对洲区协调人负责。同样
的, 由区域协调人的观点而言, 网区协调人需就其网区顺畅的运转对地区协
调人负责。

如果任一阶层的操作员未能尽其职责, 其上一阶层者得取而代之。譬如: 区
域协调人 (RC) 不能运行则洲区协调人 (ZC) 可以取代其工作。

为了提供惠多网路最高阶层的制衡, 此一由上而下纵向关系有一些例外情况
。洲区及国际协调人 (ZC & IC)是由其下层协调人经多数决所选出。同样的
, 由国际协调人所做的决定可由洲区协调人议会予与否决, 洲区协调人所做
的决定, 可由多数决的区域协调人予与否决 (详见第 6及 7章) 。但其他阶
层的协调人并不受制於其下层多数决之否决, 而是采取第 9.5节所述的申诉
程序处理。

1.3  名词定义 Definitions
1.3.1  惠多新闻 FidoNews
惠多新闻是以电子传布於全网路, 每周发行的新闻刊物。此为惠多网路操作
员们通讯的一项重要媒体。

惠多新闻提供了具有共同兴趣之族群的团体舆论. 因此, 鼓励操作员及使用
者投稿惠多新闻. 投稿请寄送 1:1/1 站台; 惯用的稿件规格之说明可取诸
於 1:1/1及许多其他站台.

1.3.2  地理区 Geography
惠多网路的每一阶层直接包含於其上一阶层的地理区之内。也就是说定义为
洲区(Zone ) 其地理区所含盖者, 区域 (Region) 则含於其内。两个不同的
洲区(Zone), 区域 (Region) 或网区 (Net)绝不会有互相重叠的地理范围。

如果站台设於某一网区 (Net)的范围内, 应当列表於该网区 (Net)而不应设
为区域 (Region) 的独立站台。 (除非该站台经常有许多大量的中心代转
(Host-Route)的信件, 叁阅 4.2 节)。网区的界定基於同费电话区, 即使同
一话区的站台密度高致超过一个网路才能服务同一个话区, 还是以以地理分
区的基准来决定那一个站台属於那一个网区. 网区成员的组成是以地理性或
纯技术性的划分, 而非基於个人或社会的因素.

某些特定情况, 由於话区范围导致在一个区域的站台需编属为其他网区. 这
些情况在区域协调人及洲区协调人同意的情况下, 可免受地理区规则所限.
这种限制免除的规定另详 5.6 节.

1.3.3  洲区邮递小时 Zone Mail Hour
洲区邮递小时 (ZMH)是一特定的时段, 在洲区内的所有站台在此时段必需能
够接收网路邮件。每一洲区均订定一时段为 ZMH, 并对惠多网路其他洲区发
布其ZMH的时段。 (详 2.1.8节)

1.3.4  站名表 Nodelist
站名表 (nodelist) 是一个每周更新的档案, 内含惠多网路所有已被承认的
正式站台。此档由每一个洲区协调人(ZC)於每星期六的洲区邮递小时 (Zone
Mail Hour 免费提供下载 (download) 或直索 (file request) 。惠多网路
的各阶层也可能提供各阶层部份站名表 (如单一洲区或单一地区之站名表).
一个系统必须符合本规章之要件, 才能列名於站名表中. 除此外无其他条件
.

完整的站名表则由国际协调人负责管理, 此正式的法定站名表用於某些场合
, 如: 正式投票时适格选举人名册等用途。各 ZC 及 RC 的系统均供应此完
整站名表。

1.3.5  严重扰乱之行为 Excessively Annoying Behavior
本规章中有些 "严重扰乱" 的实例, 尤其第九章(争论的解决). 依网路协调
人的结构裁判, 此为甚难定义之事物. 一般来说, 扰乱行为会触怒ⅱ烦扰或
致生伤害於他人. 而扰乱行为也未必违法。

严重扰乱行为与轻微扰乱是有区别的. 例如: 每一个新手操作员都有一段学
习曲线要爬, 包括在如何设定程式的技术层面, 以及学习叁与惠多网路活动
的社会层面. 在此学习历程中鲜有完全不打扰其他操作员者. 只有经指正而
仍持续的反覆动作, 才会被视为严重扰乱. 但, 这也不表示: 非属反覆不断
的动作就没有可能制造严重扰乱 (举例来说, 刻意伪造的邮件只要一试便成
严重的稍扰行为),只是概以说明某一程度的容忍是可延伸的.

进一步资料请叁见第九章及第 10.3 节的案例.

1.3.6  商业使用 Commercial Use
惠多网路为业馀网路, 叁与者牺牲其时间与金钱提供使用者的便利, 因此,
利用志愿工作者的努力而来换取营业利益, 实属不宜。由另一角度而言, 惠
多网路为广大的 User 及公司提供了交换资讯的相互便利及实效。

网路协调人虽能以中心转接(HOST-ROUTED) 的网路信件, 做到强制的资助商
业交易, 如果又提及信件传送之保证, 如此行为本身可能涉及法律诉讼。因
的商业利益, 而不属全体网路利益者. 例如: 公司间或公司内部分公司间的
邮件, 特定产品询价 (譬如报价单等) 订货单及其相关文件确属於商业事务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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